1.支持标准
按照项目建设(运营)投入的20%给予最低10万元,最高300万元支持。项目建设(运营)投入包括硬件、软件研发投入(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硬件开发、系统集成、技术服务、系统软件及工具软件购置、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和研发、运营人力投入(含工资、社保、公积金,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
2.申报条件
(1)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平台落地在我市,且投入在100万元以上,具有一定数量的活跃用户,面向制造业企业提供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管理、测试验证、供应链协同等资源聚合和共享,具备生产设备感知与远程诊断维护、网络化控制、工业大数据动态监控、预测预警等功能的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制造业“双创”等云平台项目;
(3)项目应具备较成熟的盈利模式和示范推广作用。
3.申报材料
(1)《成都市制造业云平台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2)项目建设与运营方案;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执行期内企业对该项目的投入证明材料(含发票、合同、银行转账凭证、与该项目相关的人力资源投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4.申报时间
每年2月底前,由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当地企业申报,联合行文分别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