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持标准
支持为我市产业发展提供服务的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实施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和服务活动,按实际投资金额不超过3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助;支持引进建设服务型制造平台,按平台上年度实际固定资产及软件投入的 3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2.申报条件
经认定的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国家、省、市服务型制造平台称号的服务型制造平台。
3.申报材料
(1)《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成都市服务型制造平台补助专项资金申报表》;
(2)项目补助申请报告;
(3)项目支出凭证汇总明细表。
4.申报时间
每年2月底前,由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当地企业申报,联合行文分别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