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服务型制造平台补助项目)支持标准申报条件、时间和材料要求

  • 发布日期:2017-12-14
  • 来源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相关政府部门
成都市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服务型制造平台补助项目)支持标准申报条件、时间和材料要求

1.支持标准
支持为我市产业发展提供服务的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实施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和服务活动,按实际投资金额不超过3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助;支持引进建设服务型制造平台,按平台上年度实际固定资产及软件投入的 3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2.申报条件
经认定的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国家、省、市服务型制造平台称号的服务型制造平台。
3.申报材料
(1)《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成都市服务型制造平台补助专项资金申报表》;
(2)项目补助申请报告;
(3)项目支出凭证汇总明细表。
4.申报时间
每年2月底前,由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当地企业申报,联合行文分别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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