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企业融入全球产业核心供应链补助项目资金申报表》;
(二)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世界500强企业采购申报企业产品、加工、服务合同复印件;
(四)为世界500强国内企业提供产品、加工和服务的企业,需提供增值税发票清单 (按开票时间顺序统计供货单位名称(开票单位)、发票代码、发票号、采购产品名称、开票日期、不含增值税金额、增值税额、价税合计金额;
(五)为世界500强境外企业提供产品、加工和服务的企业,需提供发票(或交易凭证)、银行交易凭证、海关报关清单等证明交易真实性材料;
(六)经第三方审计带二维识别码的2019年度企业财务报告 (以备审计查阅,不列入申报资料装订);
(七)为世界500强企业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配套的,申报企业还需提供审计机构认可的子(分)公司与总(母)公司关联性证明材料。
(八)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其他补充材料;
(九)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十)申报企业与世界500强企业无资产关联承诺书;
(十一)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的申报企业位于我市产业功能区的证明材料;
(十二)已获得该项目支持的企业再次申报的需提交绩效自评报告。
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胶装,一式二份),书脊印制《2020年成都市支持企业融入全球产业核心供应链补助项目申报材料(企业名)》,封面印制2020年成都市支持企业融入全球产业核心供应链补助项目申报材料、企业名、时间、企业所在区(市)县等要素信息,同时需报送申报材料电子档(加盖公章后扫描形成的PDF版本,电子档需与纸质材料一一对应,缺漏视为资料不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