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市鼓励企业间协作配套资金补助项目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产品采购合同复印件(采购产品必须是我市工业和信息化无资产关联产品,不含采购本地商贸企业销售的商品,以及水、电、气、油、盐、物流、物业管理、人员培训、会务等);
4.申报采购产品的增值税发票清单(按开票时间顺序统计供货单位名称(开票单位)、发票代码、发票号、采购产品名称、开票日期、不含增值税金额、增值税额、价税合计金额;
5.供货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货方公章(鲜章);
6.供需双方无关联承诺书并加盖双方公章(鲜章);
7.申报企业对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代表章(鲜章);
8.经第三方审计带二维识别码的的年度企业财务报告 (以备审计查阅,不列入申报资料装订)。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按上面要求加盖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申报材料1至7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4份,封面统一印制“xxx企业申报2019年协作配套补助资料”,同时需报送申报材料电子档(PDF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