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的联合行文申请报告(含《2020年成都市产业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投资新建(改造)三层以上厂房补助资金申请区(市)县汇总表》,详见附件3);
2.《2020年成都市产业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投资新建(改造)三层及以上厂房补助资金项目企业申请表》(详见附件4);
3.新建(改造)三层及以上厂房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审批立项批复复印件(验原件);
5.工程概算报告、施工合同、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含竣工验收备案书或表)、不动产权证或规划土地核实意见书、工程进度计量表、当年工程款支付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6.项目布局图;
7.诚信申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