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单位填写《四川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备案书》(见附件3),并提供如下有关材料:1.企业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拥有的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3.产学研合作协议;4.拥有涉及行业准入许可等有关资质或证明材料(复印件);5.其它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证明材料。备案材料按照备案书、附件材料顺序,用A4纸统一胶印装订成册。备案书中备案单位意见须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