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揭榜条件
本次项目对揭榜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对项目负责人无年龄、学历、职称要求。
(二)预算管理
每个榜单任务都有明确的榜单金额(市级财政科技经费),申报揭榜时不填预算申报书,只需填写拟申请市级财政科技经费总额,评榜时不做预算评审,成功揭榜并签署合同(军令状)时,仅对预算进行合规性审核。
(三)实施管理
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设置“里程碑”节点,每个“里程碑”节点包括:1.阶段性攻关内容;2.完成时间节点;3.对应完成指标。项目管理单位及项目服务机构根据“里程碑”节点攻关进度及完成情况做好跟踪服务和管理,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对实施不力的进行督促整改,确因无法继续实施的及时终止实施。
(四)考核验收
项目完成后,由市科技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项目落地区(市)县、项目成果最终应用重点单位组织专家对照合同书(军令状)约定,在真实应用场景下,综合运用实地勘察、应用环境检测、第三方测评等方式开展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