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参保企业、单位及时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裁员率按上年度企业(单位)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企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年平均人数比较确定。大型、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2020年全省实施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划型结果执行。实施上述稳岗返还政策的统筹地区,2020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