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程序本专项采用市级备案制管理模式。各区(市)县按照市级备案制工作要求,聚焦主导产业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选择1-2个发展重点,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征集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审批立项并公示,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请市级核准备案。六、实施期限自备案之日起1年内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