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四川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标准》、《四川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标准》、《四川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示范县(市、区)标准》的规定条件,遴选推荐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单位。二、申报程序申报单位在对照创建条件认真进行自我评估的基础上自愿申报。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接受当地单位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向省推荐。省级企业直接向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