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支持准独角兽企业开拓外地市场资金奖励项目申报书;
2.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市外销售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由第三方机构出具,四川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带二维码)。
(第三方机构可通过以下资料审计企业市外销售收入额度:2019年度企业与成都市以外的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银行转账回单、相关发票等;如通过网络销售的,需提供网络平台销售数据记录表、发票信息汇总表、会计记账凭证、收入明细账页等可以证明是在成都市以外发生的销售收入;如企业为平台型企业,请提供会计记账凭证、收入明细账页、平台营收区域分布信息资料等能证明是在成都市以外发生的销售收入。审计时需注意:若销售给市外与本企业有股权关联关系的企业所产生的销售收入,不计入市外销售收入总额。)
4.2019年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第三方机构出具,四川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带二维码);
5.其他证明业务真实性需增补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