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材料首批次市场化应用补助项目补助标准及申报流程

  • 发布日期:2021-04-16
  • 来源于:四川省-成都市-相关政府部门
2021年新材料首批次市场化应用补助项目补助标准及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企业向注册地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成都市新材料首批次市场化应用补助项目申报书》,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形成初审意见,汇总后联合行文推荐上报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
(二)专家评审。市经信局组织专家召开新材料首批次产品评审会议,对产品进行现场评估,由专家组提出拟支持产品名单。
(三)审计及公示。市经信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对拟支持产品及企业票据进行审计。按照上年度销售/采购总额的10%确定给予新材料生产(研制)/应用单位不超过250万元的补助金额。在疫情期间获得认定的新材料产品,生产(研制)和应用单位可按上述标准分别获得最高300万元补助。以上结果在市经信局官方网站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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