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地方银保监分局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开展保费补贴申请工作,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实企业相关情况,联合提出并形成初审和推荐意见正式文件。申请保费补贴企业须严格按照工信厅联原函〔2020〕297号文通知中关于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有关材料要求,准备申请资料并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