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突破奖励
支持首台套创新突破。鼓励企业实现首台套装备创新突破,加快投入应用,对经认定列入《公告》、实现销售的第一台(套)产品,经专家评审,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根据产品销售合同金额,在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中予以研制企业创新突破补助,国际、国内领先的每台(套)产品支持比例分别不超过销售合同金额的30%、20%,支持金额均不超过1000万元。对服务重大战略、重大工程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可纳入“一事一议”重点项目,加大支持力度。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政策标准
完善首台套保费补贴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国家首台套保费补贴,对获得国家保费补贴的产品再予以核定保费5%的配套补贴,单个产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完善省级保费补贴政策,符合省级《目录》的产品,以产品价值乘以最高不超过2%的实际投保费率为计算基数,给予70%的保费补贴,单个产品年保费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原则上不超过3年。省级保费补贴根据理赔情况动态调整,上一年度投保且未发生理赔的,当年和下一年度分别按60%、50%给予保费补贴(实际投保费率较上一年度同比例下降的除外);如当年发生理赔的,下一年度仍按70%给予保费补贴。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销售奖励标准
加大首台套设备销售奖励力度。鼓励首台套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扩大市场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在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中,对经认定列入《公告》的首台套产品,按不超过第一年度产品销售合同金额的5%予以销售奖励,单个设备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打响“四川造”品牌。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税收优惠政策
落实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核电项目业主为生产国家支持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