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报对象
《2021年成都市第三批市级财政科技项目立项公告(成财教发〔2021〕60号)》中项目类别为“技术创新研发项目”的项目。(备注为二次拨付的“产业集群协同创新项目”、“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和“重大科技应用示范项目”无需重复填报合同。)
(二)项目执行期
项目执行期起始时间统一为2021年8月,技术创新研发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1年。
(三)项目经费来源(市级财政资金)填写
市级财政科技资金总金额详见各项目立项金额(注:填写合同书时在“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可见),“项目经费来源(市级财政科技资金)”年度填写要求统一如下,“技术创新研发项目”统一填写到2021年,如某项目立项金额为10万元,则填写“项目经费来源(市级财政科技资金)”时,这10万元统一填写到2021年。
(四)合同审核、签署及提交
合同经在线审核(承担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审核、业务处室审核、科金处审核、规划处审核)通过后,打印一式三份,由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和推荐单位签章后,于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17:00前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办理合同签署及提交事宜。项目承担单位、推荐单位须签订项目合同书,并依据合同书办理经费拨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