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补标准对自2019年(含)起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市区两级原则上对每个企业给予30万元奖补,其中市本级一次性给予15万元,新区一次性给予15万元。二、申报条件申报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二)自2019年(含)起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三)获得2020年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项目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