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各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时通知获奖单位,确保获奖单位及时、准确了解申报条件和要求,并按要求完成资助申报材料。(二)各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项目申报单位的材料初审、推荐、汇总上报工作。(三)资助申报单位要详细统计获奖专利实施运用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