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先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入库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市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以及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
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2020年度在税收、安全、环保、市场监管等方面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2)申报材料须真实客观,不受理涉密项目。
2.2019、2020年度围绕上述支持领域产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需求开展技术研发创新,并已取得相应成果。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技术含量较高、具有创新性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3.项目实施条件成熟,实施情况良好,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完备,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应突出用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作用。
4.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跨部门重复申报,已获得政府部门支持的项目不再受理。
5.同时满足上述支持领域的项目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