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及时间要求。申请单位按照备案类别,分别填写《四川引才引智基地备案申请表(直接认定类)》或《四川引才引智基地备案申请表(新申请类)》,并报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推荐单位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推荐公函(两份)、备案申请表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报送科技厅外国专家服务处,并将备案申请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二)其他要求。各申请单位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单位需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择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