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示范企业的遴选、公告以及试点的运营与安全管理等。
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示范企业试
点工作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合、自愿申报、有序实施”的模式推进。成都市经信局会同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七部门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示范企业试点联合会商协调机制,市级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2)》所划定的职能职责做好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示范企业的征集和
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