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成都市总部企业发展资金奖励-引进来项目申报具体条件和材料要求

  • 发布日期:2020-12-20
  • 来源于:四川省-成都市-相关政府部门
2020年成都市总部企业发展资金奖励-引进来项目申报具体条件和材料要求

“引进来”奖励。申报企业须为从成都市域外新引进或新迁入,自注册独立法人(含统计上视同独立法人)之日起一年内达到成都市总部企业标准条件,并被认定为2019年成都市总部企业的企业。
1 开办支持
1.1 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实收资本需达到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
(2)申报企业未享受本市及区(市)县其他“引进来”类优惠或奖励政策。
1.2 相关证明材料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实收资本的验资报告(交盖章复印件,核原件)。
2 租房支持
2.1 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在蓉无自有办公用房,在蓉新租用超甲级、甲级商务写字楼自用。超甲级、甲级商务写字楼以成都市楼宇等级评定委员会认定名单为准。
(2)申报企业未申报《意见》中第六条第(二)项“多做贡献奖励”中的投资支持。
(3)申报企业未享受本市及区(市)县其他“租房支持”类优惠政策。
2.2 相关证明材料
(1)《申报企业租赁房产信息表》(附件1-7)。
(2)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申报企业在蓉自有办公用房备案记录。
(3)经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凭证或房屋租赁备案信息摘要。
(4)租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包含原始凭证复印件)。

查一查企业可申报哪些惠企政策
奖补政策快速匹配 奖补额度精准预估
锐创社政策服务优势
数万企业共同的选择
取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