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备案工作已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考核,获省科技厅备案的示范企业将作为省、市重点培育企业,在省、市科技计划中优先支持。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备案,确保备案成功。二、请各单位于2020年11月11日前将备案材料(材料要求见省厅通知)一式3份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