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单位、提名专家要严格对照要求,认真做好提名材料的形式审查工作,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将不予提交评审。提名材料主要包括:1、提名函一份。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数量、公示及异议结果情况,并附提名项目汇总表(附件2)。提名单位、提名专家认为如有关专家参加评审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可以要求其回避,并在提名时同时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4)。区县提名函应是当地人民政府出具。2、纸质提名书一式三份,主件和附件均需装订成册,双面打印。专家提名的项目,提名书由项目完成人直接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