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县(市、区)经信局要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积极鼓励和引导所在地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二)请各县(市、区)经信局于5月10日前将推荐上报文件、《南充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请报告》(见附件1)、《推荐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见附件2)及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材料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经信局企业科(同时将全部材料电子版一并报送)。(三)申报的纸质资料必须按照《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和要求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