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中小企业重点服务机构认定申报条件

  • 发布日期:2021-06-16
  • 来源于:四川省-泸州市-相关政府部门
泸州市中小企业重点服务机构认定申报条件

在泸州市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从事相关服务的资质、能力,连续运营满一年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主营业务是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综合性或专业性的社会化服务,积极组织并参加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活动,具有一定的政务辅导和引导作用。
(二)具备与服务业务相配套的财务实力、固定服务场所和必备的服务设施(设备)。
(三)具备开展服务的专业人才队伍,从事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人员数量不少于5人,人才队伍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比例达80%,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50%。其中:叙永县、古蔺县等偏远区县服务机构从事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人员数量不少于4人,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40%。
(四)服务业绩优良,年组织开展相关公益性服务活动3次及以上,线下年服务中小微企业60家次及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80%及以上。其中:叙永县、古蔺县等偏远区县服务机构线下年服务中小微企业40家次及以上。
(五)管理制度健全,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收费标准合理,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收费有明确的优惠规定。
(六)整体信誉良好,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近一年在运营管理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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