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1.运行类项目,限已获得市级及以上备案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孵化器、产学研联盟申报。2.搭建类项目,企业牵头或参与实施的,按不低于1:1匹配配套资金。3.申报单位为各类创新平台的运营(依托)单位。4.申报单位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未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产品质量事故。5.申报单位具有资源数量、质量、或区域特色、或行业特色优势,具有承担项目的人才队伍、技术和所需的仪器设备、基础设施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