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集聚区建设和新兴业态培育项目。由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牵头申报并进行相应建设投入,填写《四川产业集聚区和新兴业态培育项目申报书》,由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市(州)科技局具体组织项目,并报科技厅、财政厅备案。已获得过科技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的国、省级高新区不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