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经功能区管委会推荐,报送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
(二)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并将《2021年度成都市智慧园区推荐表》及《2021年度成都市智慧园区申报书》一式两份送市经信局信息化推进处,电子文档通过成都市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报送(www.cdiisp.com,主页—智慧园区申报入口进入);
(三)市经信局对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统一评审、综合评估,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智慧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