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条件和要求

  • 发布日期:2020-04-07
  • 来源于:四川省-德阳市-相关政府部门
四川省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条件和要求

(一)我省“科技助力经济 2020”重点专项推荐项目主要围绕助力经济复苏 和我省“5+1”现代工业、“10+3”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智能交通、资源环境、空间技术和社会事业与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和厅市会商重点任务,定位于支持一批覆盖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的技术创新项目,特别是短期内能见到实效、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技术成果转化落地项目,以帮助一批优秀科技型企业克服疫情带来的短期困难。
(二)项目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牵头申报,每个企业限报 1 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界定标准参考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即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上注册,获得有效评价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
(三)按照科技部相关要求项目国拨经费建议按照 50 万元和 100 万元两档定额申报。
(四)项目承担单位不超过 2 个,不设课题。项目实施周期为 2 年以内,内容不涉密。
(五)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注册时间应在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
(须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六)项目负责人为 196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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