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自主申报。各项目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与市科技和人才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联系,确定是否符合申报指南后,按照申报要求在项目申报平台(网址:http://202.61.89.120/)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于6月23日18:00点前,发送电子文档到归口区县(园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推荐单位初审。
(二)归口部门审核推荐。各区县(园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市级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于6月24日18:00点前,将纸质推荐函(科技部门、财政部门联合推荐文件PDF格式)、项目汇总表(科技和财政部门联合盖章)、企业申报材料,以上电子和纸质资料各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和人才局,逾期不予受理。各推荐单位严格审核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确保项目真实可靠。
(三)市科技、财政部门审核推荐。由市科技和人才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审核后,择优按推荐名额报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