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时需提交申报书纸质件一式一份至归口科技主管部门。其他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质件,待申报项目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质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质件。
(二)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形成推荐意见并与财政部门会商后联合向市科技局报送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市级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直接向市科技局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全部项目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审核推荐。
(四)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报送邮箱及地址:报送邮箱:10219147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