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指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种的生产一线人员和参与研发的人员的总数;
2.新进员工数量、流动员工数量:指企业在统计年度新进、流出的员工数量绝对数;
3.固定资产价值:即为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入账价值,包括企业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这些支出既有直接发生的,如支付的固定资产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有间接发生的,如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利息和外币借款折合差额以及应予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等。
4.企业自有科研人员数:指企业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活动的人员(R&D人员);
5.科研仪器设备总值:指企业截止统计年度末已有的科研仪器设备的总值;
6.年度内新增科研仪器设备费:指统计年度当年企业科研机构新增仪器设备的情况;
7.外聘专家人数:指企业在统计年度内聘用本企业以外的专家人数,含咨询、特约服务等兼职专职专家顾问;
8.科技在研项目数量:指企业截止统计年度末正在研发的项目总数,含各级财政支持的和自主投入的项目数;
9.科研立项数量:指企业统计年度内已立项的项目总数,含各级财政支持的和自主投入的项目数;
10.科研合作立项数量:指与其他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机构正在共同研发的项目数;
11.科研经费投入(R&D经费):指企业在统计年度内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包括实际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
12.科普经费:包括人员培训、科普宣传等费用;
13.企业本金: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是各种投资者以营利和实现社会收益为目的,用以进行企业生产经营,承担有限民事责任而投入的资金,包括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
14.科技成果: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组织实施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相关科技活动所取得的具有学术意义或实用价值的重要进展和重要结果。
科技成果登记:科技成果完成单位负责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完成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15.专利:专利权的简称,是发明创造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据专利法授予申请人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申请量指企业统计年度内向国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件数;授权量指统计年度内国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向申请权人授予专利权的件数;
R&D人员专利申请量:指统计年度内企业R&D人员(企业科技活动人员中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活动的人员)所属专利申请量;
专利转化:按自我转化、转让、许可、作价投资进行分类;
专利许可收入:获得专利权单位允许专利技术由被许可单位使用而获得收入;
16.企业引进技术经费:引进技术是指一个国家的某一部门或企业,引进外国的技术知识和经验以及所必须附带的设备、仪器和器材,用来发展本国的生产和推动科学技术的进步。经费指企业为引进技术所支出的经费情况;
17.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指对引进技术的掌握、应用、复制而开展的工作,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创新。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经费支出包括:人员培训费、测绘费、参加消化吸收人员的工资、工装、工艺开发费、必备的配套设备费、翻版费等。消化吸收经费支出中属于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除包含在本项外,还要计入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中,对引进技术做实质性改进及再创新的支出部分计入R&D经费。
18.政产学研合作单位、个人数量:指统计年度内与企业处于政产学研合作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数量;
19.企业总收入:企业统计年度内所取得的各项收入之和;
20.主营业务收入:企业统计年度内主营业务所取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