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条件:
①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②截止2020年7月9日(含),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2岁;
③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④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⑤在所从事的领域崭露头角,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⑥全职在川工作1年以上。
2.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2项及以上:
①作为负责人主持国家或四川科技计划项目;
②主持研发的技术成果在四川落地转化,并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上年度产值应达到300万元以上,或项目实施期累计实现产值500万元以上);
③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防专利授权;
④获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⑤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知名学术刊物发表1篇影响因子2.0以上的学术论文,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SCI检索论文5篇以上。
3.符合条件的教育卫生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也可申请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