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2022年度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的申报要求

  • 发布日期:2021-09-15
  • 来源于:四川省-乐山市-相关政府部门
乐山市2022年度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的申报要求

(一)申报2022年度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必须紧扣2022年度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全省以及乐山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四川科学技术厅《四川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各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自治县)科技管理部门、乐山高新区科技局,以及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及时报送。(三)市科技局负责组织2022年度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以及统筹安排全市限额申报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
请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市、区、自治县)科技管理部门、乐山高新区科技局于2021年9月25日18时前,将本地区(部门)内限额申报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局归口业务科室和确认项目申报书上报至“待推荐单位审核”状态,我局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审核和推荐。

请市级有关部门、非扩权县科技管理部门、申报单位积极对接和配合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于2021年9月29日18时前完成申报项目在线填报并提交,市科技局归口业务科室进行形式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如提交材料不全等),及时反馈修改,以提高项目申报受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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