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工作的通知》(川科高〔2020〕4号)文件要求,我局拟择优推荐一批市级创新创业载体参加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请各区(市)县积极组织辖区内的创新创业载体开展备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应为成都市市级创新创业载体。
二、申报主体应符合四川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工作的通知》(http://kjt.sc.gov.cn/zhuzhan/tz/20200324/36050.html)有关要求。
三、各申报单位请于2020年6月5日前将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和刻录成光盘的电子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