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专利资助条件

  • 发布日期:2021-02-07
  • 来源于: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相关政府部门
金堂县专利资助条件

1.申请资助的专利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符合我县的产业发展方向,且没有权利纠纷。
2.专利授权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金堂县行政区域专利授权量。
3.是该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
4.获得国内(含港澳台)授权的发明专利均应在专利获得授权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获得外国国家(地区)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应在专利授权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获得四川专利奖、金堂县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单位、金堂县知识产权示范单位认定和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单位,应当在下达认定文件(或证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5.申请专利资助总额超过5万元的,需近12个月主营业务收入累计超过50万元。
6.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5号修正)所列的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获得的专利不予资助。
7.申报主体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和知识产权故意侵权行为。

查一查企业可申报哪些惠企政策
奖补政策快速匹配 奖补额度精准预估
锐创社政策服务优势
数万企业共同的选择
取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