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科普基地资助-科普活动资助申报要求

  • 发布日期:2017-11-07
  • 来源于: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相关政府部门
都江堰市科普基地资助-科普活动资助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已获得都江堰市级以上科普基地命名的运营单位。
2.科普基地建设和开展的科普活动与全域旅游、乡村旅游、都江堰旅游城市建设紧密结合,基地设施按照旅游景点要求进行了适旅化改造,具备较为完善的旅游设施,并被我市有关部门纳入到都江堰旅游线路之中。
3.有健全的科普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建立健全科普基地对外开放、人员管理、活动档案等制度,科普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稳定的科普活动经费投入,能保证科普活动正常开展;科普活动设施完善,科普主题突出,积极开展科普基地间的学习交流。
4.主动向公众开放,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特色科普活动成效显著:
(1)充分向社会公众开放。利用广告、现代媒体以及在街道(社区)、周边道路设置明显引导标识等多种方式开展对外开放推介活动。博物馆、动(植)园等具备常年开放条件的科普基地,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250天。其他采用预约方式接待公众参观体验的科普基地,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50天,接待参观团队不少于30个,或人数不少于2000人次。收费的科普基地对未成年人和有组织的单位、乡镇(街道) 、村(社区)预约参观团队实行免费开放或半价优惠。
(2)积极主动开展科普互动活动。每年组织开展科普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乡镇(街道)、村(社区)或联合开展科普宣传、讲座、论坛等互动活动不少于5次。每年科普月、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科技年会等重大科普活动期间主动开展科普活动并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
(3)开展特色科普工作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结合自身实际,面向社会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特色明显,成效显著,对全市科普基地建设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等。

查一查企业可申报哪些惠企政策
奖补政策快速匹配 奖补额度精准预估
锐创社政策服务优势
数万企业共同的选择
取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