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二)符合“5+5+1”现代开放型产业体系发展方向,优先支持认定先进制造业企业。(三)2020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0亿元(不含)以下的投产企业和2021年度已投产的新建企业。(四)企业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