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1.申报。相关企业(单位)向区经科信局提出认定申请。
2.受理。区经科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现场向相关企业(单位)作出说明并退回申请材料。
3.审核。区经科信局将受理合格的申报材料交区经科信局科技管理科,由区经科信局牵头会同区级相关部门、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对象进行评审认定。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4.资金发放。审定通过后,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按程序将相关资金拨区经科信局,由区经科信局向申请对象一次性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