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奖励需提供以下材料。
1.《青白江区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在市级以上部门申报、立项等相关印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如有请提供);
3.获得市级以上部门资助资金印证资料(加盖企业公章)(如有请提供);
4.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其他高校院所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5.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协议、核心研发团队(人员)工作职责分工表及其他相关印证资料(附件2)(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6.申报对象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各项成果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7.承诺书(附件3);
8.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