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已启动申报,请符合政策申报要求并有意愿进行申报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于10月13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加印书脊)、电子版(申报书和1500字左右示范总结)、申报通知附件3word版本报送至区经科信局产业发展科。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