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2016年两化融合示范培育企业筛选条件

  • 发布日期:2016-08-03
  • 来源于: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相关政府部门
青白江2016年两化融合示范培育企业筛选条件

(一)在我市范围内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应具有较强行业代表性,创新能力突出。
(三)企业重视信息化建设,具有两化融合发展组织、人才、资金等保障。
(四)企业具有较好的信息化基础和明确的两化融合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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