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给予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1个),每个站1.5万元资助;每年给予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11个),每个站1万元资助;每年给予产业功能区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点(3个),每个点0.5万元资助;每年给予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共法律中心工作站(1个),每个站1.5万元资助;每年给予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工作站(2个),每个站1万元资助;每年给予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工作站(6个),每个站0.5万元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