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申请。资助申报者须填报资助申请表并完整填写电子表格,经受理人员初审合格后,于有效期内将申请材料纸质件报送至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受理审查。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人员对资助申请是否符合本办法进行审查。
(三)审核批准。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进行审批及公示。对公告期间无异议的专利项目提交彭州市财政局复审,复审通过后由彭州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到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资助的原因由受理人员告知申请人。
(四)资金拨付。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的申报者发放资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