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工作程序及要求

  • 发布日期:2019-07-16
  • 来源于: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相关政府部门
2019年四川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成都推荐企业数量不少于50家,德阳和绵阳不少于20家,泸州、乐山、南充、宜宾和眉山不少于10家,其余市(州)不少于5家。已确定为国家级和省级贯标试点的企业无须重复申报。
(二)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19年7月31日前将试点企业推荐表和申报书(见附件1、2)的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电子版(可无公章)统一发送到联系人电子邮箱。申请材料模板的电子文档在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jxt.sc.gov.cn/)下载。
(三)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最终确定的试点企业的指导,加快推动企业通过贯标评定。鼓励各市(州)对企业贯标评定工作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我厅将定期检查已列入国家级和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贯标工作进展情况。
(四)申报试点企业应通过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的企业两化融合评估系统(http://www.cspiii.com/pg/)开展周期性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贯标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五)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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