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的20%给予补助,补助额度不低于10万元(低于10万元不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贷款贴息类项目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医药类项目可延长至三年),贴息额度不低于10万元(低于10万元不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列入我省瞪羚企业名录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项目给予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