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搜索列表
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单位需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运营条件、效果条件及应具备的服务功能。
(二)根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示范基地有效期为三年,2019年认定的示范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1)将于 ...
申报程序
(一)按照属地化原则,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示范基地申报主体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及现场核实。对初审合格的示范基地以正式文件上报我厅。
(二)经济和信息化厅按照《管理办法 ...
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以建设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积极鼓励和引导所在地区的创业创新基地进行申报。各市(州)可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市(州)级示范基地认定,吸纳更多 ...
资料装订要求
(一)申报材料需按《管理办法》要求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参考目录见附件6),封面颜色统一采用白色。
(二)书脊应写明XX单位2022年度省级示范基地申报资料”字样。
(三)封面及骑缝应加 ...
政策支持
(一)对运营情况良好、服务能力强,且符合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的省级示范基地优先推荐上报。
(二)在四川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对符合条件的省级小型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予以重点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