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主体获得2019年成都市制造业创新示范中心认定的企业。二、支持标准按照创新示范中心建设期内前两个年度(2017年、2018年)的固定资产和创新平台建设总投入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同一项目只能享受一项财政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