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各县(市、区)围绕科技重点任务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要求同一承担单位推荐一项。请于5月29日18:00前,将项目需求征集表汇总(附件1)(包括承担单位的项目盖章PDF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2、各国、省级高新区重点围绕相关产业领域新模式、新业态提出推荐项目,同一个承担单位推荐1项,由科技管理部门进行汇总。3、各个中央驻川单位可直接向科技厅推荐项目需求,每家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