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通过成都农业官网、QQ群、微信群等向社会公开发布申报通知、申报指南,由各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自愿提出申请、如实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项目审核。由各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项目申报单位的资格,项目先进性、转化可行性以及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审批。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四个类别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报局党组审定同意后,按程序下达项目批复。
(四)项目实施。对已确定立项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并组织项目实施。
(五)资金拨付。采取一次性拨付或分期拨付的方式,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拨付方式和拨付金额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执行。
(六)过程监督。由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处室(站)会同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进度、指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于项目未完成合同书规定进度的,或未按规定使用项目经费的,待项目整改合格后继续执行协议;整改仍不合格的,按规定终止合同。
(七)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开展项目自验,自验合格后,向所在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各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验收,市农业农村局对验收工作质量进行抽查。
申报时间要求
按照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由各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21年8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电子文档发送至cdsnwkjc@sina.com。